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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鴻池委員針對衛生署公告,中醫院所不 得有民俗調理推拿人員一事,於4月28日下午三點半,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主持協調會。其他與會人員包括: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陳志芳理事長、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施純全名譽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張景堯理 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洪啟超常務理事、基隆 市中醫師公會甘清良理事長、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劉德才理事長、高雄市中醫師公會陳福展理事長

          林委員表示,因中醫公會內部之間意見不一,為充分讓各方都能表達意見,故安排本次的協調會。 林委員強調,非中醫親自推拿絕對不可請領健保費,這是非常合理的;而衛生署顧慮民俗調理推拿若設置於中醫院,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醫療行為,林委員表達贊成 之意,但長久以來,從事民俗調理推拿者眾,若斷然讓他們離開中醫診所,生計勢必遭受影響,更將傷害無數的家庭。希望藉由本次機會,衛生署和業界能夠以理性 的角度相互溝通,了解更多基層的聲音。

  

    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本次會後作成幾點決議如下:

(一)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 一,惟兼顧人情義理、醫療安全與法令規範,請衛生署針對現有中醫院所設有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者,酌予兩年緩衝期,期滿後,中醫院所內不得設置民俗調理服務 之部門。

(二)中醫傷科輔助人員證照制度,因涉及教考用之整體配套, 請衛生署邀集教育部、考選部、中醫師公會等民間團體、相關人原代表及學者專家,進行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提出解決方案,讓現行推拿從業人員有參與考證照的機 會。

(三)現行中醫診所內民俗調理推拿人員,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 會與中醫師公會研議,是否可開設訓練課程,給予培訓,提升服務品質。

(四)中醫傷科推拿之健保給付,依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民俗調 理人員之執行調理,不得申請健保給付。

 

---- 原文請見立法院 / 建置於院內且已上線之立法委員網站 / 林鴻池:

http://webhost.ly.gov.tw/webhost.jsp

http://webhost2.ly.gov.tw/11024/

http://www.ucute.com.tw/chigalin/index.aspx?act=article&aid=191787944

 



高雄北上參加5/2遊行者,請盡快與0925303099許先生0936811481白先生連絡
自救會5/2一定上街

5/2我們還是遊行,您們呢?
XXX兩年後滾但你能接受嗎?
參加與會的理事長們您們接受嗎?
感謝陳醫師多日來的奔波,辛苦了!

                                                 民俗調理人員自救會全體幹部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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