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29 00:07 【記者萬博超/台北報導】
很多民眾以為從事民俗調理只要不牽涉「治療」,不處方開藥就不違法;但北市衛生局日提醒,透過民俗調理方法,任意「診斷」或宣稱他人有某種疾病者,同樣違規。


醫護管理處高偉君處長指出,民俗調理人員不能宣稱療效,也不得提出任何「診斷」;例如不能透過拉筋、按摩之類的民俗手法接觸後,就宣稱、判斷別人罹患「心律不整、腎功能不佳」等問題,即便沒開處方,光提出診斷就已經違法,也不能記載他人的病歷。


此外,有民眾將針灸視為民俗調理,衛生局再次提醒,針灸是侵入性醫療行為,須由中醫師執行。


據衛生局統計,目前北市451家中醫診所中,於該場所另提供「民俗調理」服務的有171家,(比例37.9%),而從事民俗調理工作者有507人。


根據管理規定,施以傳統按摩、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罐、氣功與內功等方式或使用民間習用外敷藥物、生草藥與藥洗之民俗調理行為,不得宣稱療效。


衛生局強調,就醫時須注意醫療場所另提供之民俗調理服務與醫療處置有明確區隔,而於醫療機構內執行民俗調理業務,若逾越醫療業務,民俗調理等行為,衍生醫療爭議事件,該負責醫師、診治醫師和民俗調理人員都有可能因過失,而需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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