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人少事多 只聞樓梯響  遲未升級為衛生部 
自從 821119衛署醫字第82075656號公告以後
18年來,署內其實多年來已有負責的官員規劃出相關對於民俗療法的可行管理配套的 . 但為什麼卻演變至今天大家準備要上街頭自力救濟呢 ?  孰令致之 ?


下一步,可能就看署長一念之間是否翻盤了 . 
請發揮您影響官員立委的可能人脈----

目前
, 我們還是不願意上街頭
卻不得不一步一步走向5/2自力救濟
求生存,要工作,要證照----


以下先行披露一篇衛生署仍可據以少招民怨的系列施政想法 :

從醫政觀點看民俗療法的未來管理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
科長 周道君    95.12.17

2  民俗療法盛行之原因
* 主流醫學對於慢性病、癌症迄無解藥
* 對主流醫療體系信任度的下降
* 主流醫療惡劣的醫病關係
* 治療、藥物之副作用
* 使用侵入性檢查或開刀的方式
* 與傳統文化及生活習慣息息相關
* 預防重於治療-養生之道 

3  民俗療法供需現況
* 從業人員良莠不齊,療效常被誇大、渲染,時有相關醫療過失案例出現。
* 民眾對另類療法之需求越來越普遍,因執業資格無特別限制,坊間相關機構態樣繁多。
* 不易經由科學實驗方式證明其醫療效果。

4  另類療法各國現況
*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02年發布傳統醫學全球策略的報告指出,曾接受過另類醫學治療之地區
  及人口分析如下:
o 非    洲    80%
o 加拿大    70%
o 法    國    49%
o 澳    洲    48%
o 美    國    42%

5  另類療法在美國─制度化(一)
* 1992年,國會通過立法,由NIH創立「另類醫療研究室」(Office of Alternative
  Medicine,OAM)
o 負責提供CAM資訊、整合相關研究,並提供學術空間
* 1998年, OAM提昇為「國立輔助及替代醫療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NCCAM)
* 2000年,美國總統克林頓和國會應公眾強烈要求,由總統發布命令,成立「白宮輔助與替代
  醫學醫政委員會」

2003年8月時代雜誌介紹冥想的科學性研究

7  另類療法在美國─制度化(二) 
* 教育:依據Wetzel MS在JAMA(1998)發表的文章中指出,美國約有64%的醫學院, 將輔助及
        替代醫療納入養成教育中。
* 考試/證照/繼續教育:依各州法律規範而不同
o Chiropractic:有獨立之學系及有系統的課程, 需證照, 每年固定時數之繼續教育
o Acupuncture 及 Massage :須接受相當時數的特定訓練課程, 符合國家或各州舉辦之考試, 需證照

8  另類療法在英國─制度化過程
* 2001年, 由Department of Health(DH)成立
o Acupuncture Regulatory Working Group (ARWG)
o Herbal Medicine Regulatory Working Group (HMRWG)
* 2003年9月, ARWG與HMRWG分別提出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上的建議和提案,以協助DH成立國家
  級的委員會, 訂定針灸及中草藥的標準化作業與管理制度

9  另類療法在台灣
* 學者丁志音,從使用者的角度將另類療法分為四大類
o 物質的攝入或吸收,如中藥、草藥、生機飲食、健康食品、芳香療法等
o 以外來力量操弄身體部位的物理療法,如針灸、按摩、推拿、整脊、刮痧、水療、拔罐
o 體能動作及身、心、靈的修持與調和,如氣功、太極、瑜珈、冥想等
o 超自然力量的調控,如風水、收驚等。

收驚﹗是否真的有效?
把脈  針灸 民俗療法??

12  另類療法在台灣
* 國外所歸類在另類醫學的項目, 有很多在台灣是屬於傳統醫學, 屬於中醫師之醫療業務範
  疇, 已納入醫師法管理
o 針灸、中草藥、整脊
* 台灣的另類醫療:
o 推拿、指壓、腳底按摩、拔罐、氣功、水療、斷食、瑜珈、芳香療法、蜂針療法、尿療等等

13  現行管理規定(一)
* 醫師法第28條規 定:
----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務業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但合於下 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國內醫學院
學生或畢業生

2.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士、助產士或其他醫事人員。
3.合於第11條第1項但書規定者。
4.臨時施行急救者。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傷害或死亡者,應依刑法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並負損害賠償之責。

14  現行管理規定(二)
* 醫師法第28條所稱「醫療業務」之涵義:
o 醫療業務係指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
  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65.4.6.衛署醫字第107880號函)
o 醫療業務之行為,係指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所為的診察、診斷及治療;或基於診察、診斷結果,以治療為目的,所為的處方、用藥、 施術或處置等行為的全部或一部,均屬之。(80.12.27.衛署醫字 第 986000號函)

15  現行管理規定(三)
* 公告不列入醫療管理之行為及其相關事項:
(82年11月19日衛署醫字第82075656號公告)
o 不列入醫療管理之行為如下:
+ 未涉及接骨或交付內藥品,而以傳統之推拿方法, 或使用民間習用之外敷膏藥、外敷生草
  藥與藥洗,對運動跌打損傷所為之處置行為。
+ 未使用儀器,未交付或使用藥品,或未有侵入性,而以傳統習用方式,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
  置行為。如藉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罐、氣功與 內功之功術等方
  式,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置行為。
o 前項不列入醫療管理之行為,除標示其項目外,依醫療法第59條規定(現行第84 條),不
  得為醫療廣告。

16  現行管理規定(四)
* 前述不列入醫療管理之行為中,有關「收驚、神 符、香灰」等項目,於94年間經行政院
  核定,由內政部依民俗、宗教等相關規定管理


17  另類療法在台灣─制度化(四)
* 面對新興療法的態度
o 首先考量對人體危險性高彽
o 詢問相關專業團體意見
o 考慮是否符合現行醫療相關法規

18  制度化的醫療管理(一)
* 醫療機構管理
o 醫療法
o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 醫事人員管理:
o 醫師法
o 護理人員法
o 藥師法
o 其他醫事人員法規

19  制度化的醫療管理(二)
* 教育:醫事學校正規教育體系畢業
* 考試:考試院舉辦之國家考試及格
* 執業:向執業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


執業/開業執照

20  民俗療法制度化之必要性與困難點
* 必要性:
o 對人體危險性考量
o 延誤正確就醫時效
o 避免二次傷害
* 困難點:
o 師資認定、養成教育、教材、實習
o 證照管理
o 執行業務、繼續教育

21  國外另類療法制度化
* 實例:推拿
o 美國的制度:Massage therapist
+ 教育﹕專門職業學校、專業訓練課程
+ 證照:各州立政府法規規範
+ 具有公信力之學會/協會:自律性
o 台灣的困難:
+ 執業人員組成複雜:國術館、整復師
+ 技術未標準 化:良莠不齊
+ 其他

22  國外另類療法制度化(二)
* 實例:整脊
o 美國的制度:
+ 教育:脊骨神經科醫學院
+ 證照:國家考試及格,各州立政府核發執業執照
+ 脊骨神經科醫學會:相關研究與發展
o 台灣的制度:
+ 執業人員:醫師、中醫師及物理治療師依醫囑為之

+ 技術標準化?
+ 國外證照承認?

23  另類療法規範之政策走向─ 世界衛生組織(一)
* 緣由
o 隨著近10年來各國使用傳統醫學的人口急速上升,然而國際上卻缺少一套嚴謹的政策和法規來規範,無法有效證明傳統醫學的安全與功效性,因此聯合國要求世界 衛生組織必須提供技術性和政策性的指南,做為各個國家發展及使用傳統醫學的根據。
註:WHO在此所稱之傳統醫學」即泛指「另類療法」

24  另類療法規範之政策走向─ 世界衛生組織(二)
* 2002年5月16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第55 屆世界衛生大會中,發佈了
  史上第一份傳統暨替代醫學的全球策略,策略中明白指出, 該組織將協助會員國制定實施傳
  統醫學的政策、建立傳 統 藥物的質量和危害性的資料庫,以確保傳統醫學的安全與功效性

25  另類療法規範之政策走向─ 世界衛生組織(三)
* 世界衛生組織在傳統醫學策略的實施能達到如下目的:
o 鼓勵各國政府開展對傳統醫藥/替代醫藥的規範化管理並將其納入
   本國家衛生保健系統
o 促進傳統醫藥/替代醫藥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質量標準研究
o 保證民眾對傳統醫藥/替代醫藥的可獲得性及費用的可承受性
o 促進傳統醫藥/替代醫藥的合理使用

26  可能之管理選項
* 全面列管授證
o 優:品質較易管控
o 劣:管理人力不足、療效驗證困難

* 施以基礎訓練後授證(如:基本生理、感染控 制)
o 優:推動簡便
o 劣:授證易為不肖者濫用


27  可能之管理選項(二)
* 推動技術士證照制度
o 優:減輕本署管理負荷
o 劣:其行為仍涉及醫療,轉由勞委會管理較不具正當性

* 擇較接近醫療行為者,分批驗證療效後,輔導成立養成體系納入管理
o 優:可確保列管行為之品質
o 劣:時效較緩,且難以適用於各種行為


28  科技研究徵求重點
* 95年
o 另類醫療之種類及態樣相關研究。
o 國人對另類醫療之需求程度及原因探討相關研究
o 另類醫療之「效應」與「安全性」之相關研究
o 另類醫療安全管理模式相關研究。
* 96年
o 對另類醫療(刮痧、腳底按摩、拔罐)安全管理模式相關研究

29  本署相關措施
* 於2001年至2006年推動「中醫藥現代化與國際化整合型計畫」,使民眾享有優質化之中醫藥
  環境。計畫重點:
1.提昇中藥品質水準
2.健全中藥臨床試驗環境
3.推動中醫藥研究
4.提昇中醫醫療品質 

30  民俗療法規範之政策走向
* 優先規範對人體危險性高之民俗療法

* 階段性規範
o 擬定有關民俗療法管理辦法:以行為規範為主(民俗行為、涉醫療 行為、醫療行為
o 執業人員資格規範:證照管理

* 鼓勵學界有關民俗療法之科學性研究
* 建置類似NIH之CAM機構

31  結語
* 民俗療法為一持續之問題,管理措施之規劃,須考量有效且能長久

* 管理措施之研擬,應兼顧民眾就醫安全與主管機關之管理能量

* 適度保留民俗療法之研究空間,避免因管理而阻礙其發展

----- 同道們可下載下列原文  是簡報檔  圖文並茂 :
http://ctwpha.smartweb.tw/index.php?module=news&mn=2&f=download&id=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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