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性工作者尚未獲得絕大多數民眾認同的前提下,政府尚考量因為有社會的需求,並考量需保障這些性工作者的生存權,還在現行法律尚未除罪化的前提,特別以設置專區,集中管理來因應現況的運作。而中醫推拿師是普遍被民眾認同且接受的職業,況且在民眾認知下是合法的執業行為,不然為何可以光明正大的到處林立存在,且民眾還願意就醫呢?固然現在民識提高,對於法令和執業資格要求更嚴格。但是政府也不宜只憑一句無照,非醫事人員,不得從事推拿業務就抹煞了社會供需的現況啊!目前台灣並無推拿師這個職業別,而推拿師卻是民眾耳熟能詳的職稱,為了讓官員面子掛得住,我們已經委屈地稱自己是民俗調理人員,但是我們是在等待可以考試的那一天,經由國家考試通過,取得合法證照,有尊嚴的執行推拿師的業務,而不是等了兩年後將我們消滅。我們同意在不讓官員為難之下的前提,暫時不稱自己是推拿師,不宣稱自己在執行推拿業務,不宣稱療效。直到我們考取合法資格後再正名回推拿師。但是連性工作者在目前法律尚違法的前提下,內政部都還想到要集中管理;可是衛生署卻希望我們離開中醫院所,到診所外到處開業而不管理,其心態為何,不得而知。中醫院所內有中醫師的指示和監督,實等同內政部集中管理之思惟;到處林力開設反而容易衍生更多糾紛和不法事端,連內政部都知道的道理,難道衛生署黃主委和石處長會想不到嗎?還是…..
所以我們主張在證照制度未能落實前,我們暫時不以推拿師名稱執業,不對外宣稱執行推拿業務且不宣稱療效,但是要讓我們繼續可以在中醫院所內”集中”工作,以滿足社會”供需”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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