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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8/04 14:03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4日電)監察院今天指出,「中藥摻含西藥」嚴重危害國人健康,衛生署卻漠視,讓問題日趨惡化,至今沒有訂定有效因應方案,違法案件一再發生,糾正衛生署。


監委程仁宏、錢林慧君、李炳南提出調查報告,直指衛生署4大缺失。程仁宏表示,市售藥品若查出「中藥摻含西藥」,就屬偽藥或禁藥,依法可處7年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或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觸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亦可處 3到10年有期徒刑。


程仁宏說,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每年受理送檢中藥件數,從民國94年至98年間,約為354件至532件,其中摻含西藥檢出率分別為11.2%、20.4%、13.7%、8.8%及23.8%;最近配合行政院「偽劣假藥聯合取締小組」執行計畫,自99年4月1日至6月30日,衛生單位及檢警調共抽查122件中藥檢體,其中摻含西藥者竟然有66件,檢出率高達54%。


程仁宏指出,「中藥摻含西藥」是在原本的中藥處方中,蓄意添加其他西藥成分,中西藥交互作用,往往造成相加或相乘效果,甚至相互拮抗或產生毒性,對健康危害很大。「中藥摻含西藥」違法案件年年層出不窮,且日趨惡化,衛生署卻漠視問題嚴重性,至今都沒有督促所屬中醫藥委員會協同食品藥物管理局釐訂有效因應方案,縱任違法案件一再發生。


程仁宏說,中醫藥委員會中藥組每年業務費不到160萬元、執行人力4名,預算與人力俱缺,導致「中藥摻含西藥」的日常抽檢業務鬆懈,抽查件數過低,執行績效不彰,把關機制嚴重闕漏。


程仁宏表示,衛生署每年只擇定 1天,動員相關機關執行中藥藥政聯合稽查專案,查緝市集、地攤、國術館、民俗療法、整復所、中醫診所、藥局、中藥房等地,民國94年到98年所查獲的「偽藥及禁藥」分別為3、7、5、3、3件;另外,全國25個縣市衛生局,平均每年抽查「中藥摻含西藥」少於5件。


程仁宏認為,中醫藥委員會消極被動,只請各縣市衛生局在年度例行性查核轄區中醫醫療院所順便查察,沒有積極主動嚴密查察中醫師或中藥行擅自摻加西藥的行為,導致違規事件屢見不鮮,而依法懲處者卻寥寥無幾;另外,中醫藥委員會督導考核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中藥藥政業務績效,欠缺具鑑別度差序評量指標,而且評分比重偏低,難以發揮獎懲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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